喬布斯告訴你蘋果為什麼要叫蘋果?

史蒂夫決定把新公司命名為Apple(蘋果),關於這個名字的起源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但無論如何,這的確是個好名字。李·克勞(Lee Clow)是史蒂夫的長期廣告營銷合作夥伴,多年後他告訴我:「我覺得史蒂夫的直覺是要帶給普通人他們聞所未聞的技術,而且他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需要這種技術,從而徹底改變他們的生活。這種技術應該是友好、平易近人、討人喜歡的。史蒂夫在給公司起名字的時候借鑑了索尼公司的做法,索尼公司原名是東京通信工業株式會社(Tokyo Tele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 Corporation),聯合創始人盛田昭夫(Akio Morita)認為,公司名字應該變得更平易近人一點。」

蘋果這個名字預示着史蒂夫將要帶給公司的是無限的創意和可能性。蘋果能讓人產生很多的聯想:伊甸園裏,夏娃偷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實,完成了人性的啟蒙;約翰尼·阿普爾西德(Johnny Appleseed),第一位在美國大規模播種蘋果樹、帶來大豐收的傳奇人物;披頭士的唱片公司也叫蘋果,為此兩家公司之間漫長的訴訟打了好多年;蘋果掉在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的頭上, 碰撞出偉大的思想火花;美國常被比喻為蘋果派;充滿傳奇色彩的神射手威廉·泰爾(William Tell)一箭射中放在兒子頭上的蘋果,救了自己和兒子一命; 蘋果還意味着健康與多產,當然也代表了自然界。極客們絕對想不到用蘋果這個詞,他們想出來的都是類似於華碩(Asus)、康柏(Compaq)、控制數據、通用數據、DEC、IBM、斯佩里·蘭德(Sperry Rand)、德州儀器和威普羅(Wipro) 這樣並不朗朗上口的名字。蘋果這個名字也預示着企業的目標是將人文與創意融入科學與工程中,最終公司也的確做到了這一點。正如克勞所說,把公司命名為蘋果是一個偉大的決定,史蒂夫從內心深處相信自己的直覺,並根據直覺起了這個名字。相信直覺是優秀的企業家必備的個性特點,對於想要創造出人們聞所未聞的產品並以此謀生的人來說,直覺是不可或缺的。


當然,史蒂夫的直覺也有出錯的時候,蘋果公司第一個商標的設計就是一個錯誤。第一個商標是一幅複雜的鋼筆畫,畫的是坐在蘋果樹下的牛頓。學書法的學生也許會喜歡如此精緻的線描,但對於一家野心勃勃的公司來說,這個商標過於晦澀難懂。這個商標是羅納德·韋恩(Ronald Wayne)設計的,韋恩以前也是雅達利公司的工程師,後來被史蒂夫挖到了蘋果。韋恩就像一位充滿智慧的斡旋人,史蒂夫和沃茲一有不和,他就會從中調停。三人簽了一份合夥協議,史蒂夫和沃茲各擁有45% 的股權,剩下的10% 歸韋恩。不過,很快韋恩就後悔了,覺得自己沒準備好冒這個險。1976 年6 月,他以800 美元的價格將10% 的股權賣回給史蒂夫和沃茲,一年以後,蘋果公司啟用了新的商標。就如同披頭士樂隊被解僱的鼓手彼德·貝斯特(Pete Best)一樣,韋恩錯過了本該屬於他的輝煌。

想和喬布斯領導團隊,你應該掌握這樣的營銷才能


里吉斯·麥肯納是早期對史蒂夫非常重要的一位導師,這位營銷天才幫助蘋果公司打造了令人難忘的品牌形象。

麥肯納(1970年在矽谷創立了自己的高科技營銷公司——里吉斯•麥肯納營銷顧問公司)是史蒂夫早期最重要的導師,因為他平易近人,因為馬庫拉請他來給蘋果當顧問,也因為他身上具有特別吸引史蒂夫的品質,即市場營銷的能力。麥肯納是講故事的專家,也是推動企業發展的戰略家。矽谷的發展不僅需要依靠工程師,也需要依靠市場營銷人員。每一項技術的進步都需要依靠營銷人員的巧舌如簧,才能從工作枱走向企業和家庭。技術的進步常常來自某個高深莫測的概念,其發展前景通常並不明朗,優秀的市場營銷人員必須用通俗的語言去解釋高深的概念,使那些對技術心懷恐懼的普通人也能欣然接受。麥肯納曾參與過很多矽谷著名企業的創建,包括美國國家半導體公司、矽谷圖形公司(Silicon Graphics)、電子藝界(Electronic Arts)、康柏、英特爾和蓮花軟件公司(Lotus Software)。

麥肯納很快就發現史蒂夫口才出眾、充滿幹勁兒。「史蒂夫是矽谷街頭的聰明孩子,」麥肯納說,「那些孩子對街坊鄰里的情況非常熟悉,比如隔壁住了個電子工程師或是軟件程式設計師,充滿好奇心的聰明孩子只要去街坊里晃一圈,用心看看,就能學到很多東西。史蒂夫從初中開始就在社區里不斷學習。」

麥肯納牧場式的家位於森尼韋爾,史蒂夫經常去那裏,兩人在地下室促膝長談,聊蘋果公司的目標,也聊Apple II。他們的話題無所不包,從設計、營銷、產品開發到戰略制定,以及這些因素的互相影響。麥肯納對公司發展的描繪與規劃讓史蒂夫受益良多。「我們談到財務數據是最好的營銷工具,」麥肯納說道,「出色的財務數據是引起人們關注的最好方式,在電腦行業尤其如此。」

麥肯納和他的團隊與史蒂夫共同打響了一場營銷戰,將Apple II 描繪為適合普羅大眾的產品,而非極客專用的產品。麥肯納為蘋果設計的第一本宣傳冊里,大標題是「至繁歸於至簡」。這個概念與當時的行業趨勢背道而馳,包括康懋達(commodore)和MITS 在內的其他電腦生產商依然在用一成不變的灰色字體在極客刊物里打着小廣告,告訴極客又增加了什麼新功能。友好的營銷策略無疑讓蘋果電腦從無數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


麥肯納還讓史蒂夫明白了要在儘可能多的平台上打廣告,才能獲取更多價值。早些時候,他說服史蒂夫換掉了羅納德·韋恩設計的鋼筆畫商標,這種古色古香的商標更適合煙草店,但蘋果電腦沒有任何古雅之處,況且蘋果公司想要引領全球電腦產業的變革,無疑需要一個更加現代化的商標。新商標就是如今家喻戶曉的被咬掉一口的蘋果,史蒂夫堅持要用艷麗的六色彩虹條作為蘋果商標的顏色。這個商標看上去非常醒目,具有現代氣息,仿佛在昭告蘋果電腦比IBM 的機器更加有趣、更便於使用,IBM 的商標是藍白相間的條紋,看上去就像是被扔在一邊的條紋西裝。當時史蒂夫解釋道:「我們公司的成立基於一個原則:一個人用一台電腦,而不是10 個人用一台電腦。我們要讓消費者無師自通,根本不用學就知道怎麼用電腦。」


《成為喬布斯》,(美)布倫特•施蘭德(BRENT SCHLENDER)、(美)里克•特策利(RICK TETZELI) 著、陶亮譯,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品

作者推薦: 一本醞釀30年的喬布斯之書,Becoming·Steve·Jobs中文版。全球數百萬果粉含淚點讚。首次公開喬布斯創業成長期「丟失的10年」,蘋果團隊、喬布斯家人和摯友:「這裏才是真正的喬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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